尊敬的谢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西部地区创新发展支持的建议》(第551号)收悉。感谢您在建议中对西部地区的创新发展剖析了问题现状,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全省科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聚焦追赶超越目标,围绕“五新”战略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您的提议,结合省科技厅的重点工作,回复如下:
一是加大西部地区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探索多元化投入渠道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措施,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不断增加。2016年全省财政科技投入达到62.01亿元,省本级财政科技投入达到13.86亿元,财政科技资金的有效投放,充分发挥了对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保障和引导作用,特别是通过组织实施新五类计划,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在5G通信、量子技术、石墨烯、无人机等领域超前部署,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科技创新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更加凸显。2016年全省R&D投入419.56亿元;2017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921.55亿元,位居全国前列;获国家科技奖36项,占国家奖总数的13.28%,其中我省主持完成的通用项目14项,数量居全国第4;新增两院院士6人;新增两个部省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2.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工作,修订相关配套政策。完成《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等政策文件的修订。丰富支持方式,增加了“科技双创微种子类子基金、直接股权投资”,从总体格局、适用对象、科技贷款范围、合作银行、资金使用方向和管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3.加强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做大引导基金规模。目前基金到位资金总额为5.592亿元,已批准设立12支子基金,出资总额3.53亿元,子基金总规模40.23亿元,放大效应11.4倍,成为我省最具代表性的创业投资引导力量。目前共计投入19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投资金额11.94亿元,投资企业整体估值超过270亿元。47个项目完成二轮融资,被投企业有12家挂牌新三板或即将挂牌,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可以有效降低我省科技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利于消解投融资的结构性矛盾。为了发挥地方财政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转变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支持方式,增强反向地市科技特派员扶持手段,建立省、市(县)多级创新联动,推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体系,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完成了榆林、安康、渭南三支基金的组建工作。
4.继续联合推出新型科技信贷产品,不断扩大深化与银行的合作。探索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目前与我厅建立合作关系的银行已达15家。2017年我厅与西安银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华夏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合作关系,分别一些新型科技信贷产品。其中“平安科创贷”是省科技厅与平安银行西安分行共同研发推出,专门优先向省科技厅推荐的具有轻资产、高成长性特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与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合作,形成了“高新技术企业助航行动”和“高新贷”产品实施方案,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融资服务。
5.积极推进“引科技金融进陕”。协助科控集团与中国保利集团下属投融资平台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陕西保利军民融合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设和运行保利防务云平台西部中心,力求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央地结合”和“基金联动”,打造军民融合产业信息和资本综合运营平台,助推陕西军民融合产业跨越发展。
二是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1.着力建设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大平台。统筹优势资源,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基于产学研、军民深度融合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解决共性技术缺失问题。已支持组建了空天动力研究院、国家智能制造研究院、国家分子医学转化科学中心等创新大平台。积极争取在我省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
2.着力建设产学研深度融合“四主体一联合”校企新型研发平台。支持企业作为市场、需求、投资和管理主体,联合高校建立“四主体一联合”校企新型研发平台,推动高校自由探索科研与企业目标导向研究有效对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50多家龙头企业联合16所高校的40个新型研发平台已启动筹建工作,首批5家新型研发平台已正式授课。
3.着力构建基于开放科研平台的中小企业研发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开放共享,建立快速响应、精准对接的创新服务机制,解决中小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的问题。推行科技创新券,支持高校、院所为创业者和企业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服务。
4.着力构建小微企业孵化培育创新体系。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公司”全链条培育体系。
三是加快科技企业培育,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协调建立我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安高新区以及韩城市科技局等13个部门组成的评价工作机构,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地方主管部门层级设置。印发《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做好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入库启动工作准备。
2.加大高企培育和认定工作力度。联合财税部门印发《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更名规程(试行)》,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经验,结合我省现状,研究起草《加大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的工作建议》和《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行动方案》。启动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库工作,现已入库企业800余家;举办15场大型高企认定政策培训会,培训服务企业2000余家;2017年分两批组织申报认定企业1223家,经过技术评审和税务核查等环节,对1023家企业进行了报备和公示。2018年度将省重大创新专项资金计划调整设置为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对有效期内的高企、拟认定高企和入库企业进行重点支持,前两类企业拟立项114项,占拟立项总数57.9%;在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申报主体中,全面落实优先支持高企科技创新的政策。
3.加快培育更多瞪羚企业。组织各市开展瞪羚企业培育培训工作,对培育瞪羚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摸底;支持各高新区因地制宜制定瞪羚企业认定标准,联合省财政厅印发《进一步加强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指引》,做好2018年拟支持瞪羚企业的入库工作。
四是坚持招才引智并举,促进创新要素聚集
1.推进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推动领衔科技专家有职有权,以“目标契约、合同管理”为方向,选取试点与重点领域战略专家签订合同,订立契约目标,把创新自主权交给领衔专家,实现我省重点优势科技领域的跨越式发展。改进项目经费管理,简化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和调整审批,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提高间接费和绩效比例,为科技人员松绑助力。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陕九条”)精神,充分发挥在陕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促进军民融合、产学研合作,起草制定《支持科研院所建设“人才池”工作指引》,确定了由军工科研院所发起的“人才池”建设的原则和组建程序、运行管理和支持措施。
2.不断完善科技政策体系。配合省人大修订《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了落实“陕九条”任务分工方案。组织西安交大、光机所等10所高校、院所开展落实“陕九条”试点示范。2017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中本地转化占比增长8.76%,本地合同数转化率近49%。
3.强化人才团队激励作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生态。落实知识价值导向的分配机制,制定出台近50份“人才新政”。不断释放“陕九条”政策红利,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启动建立院士“一室一站”和战略研究院,发挥院士高端智库作用。截止目前全省共培育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87个,青年科技新星718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11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99人,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3家。首次启动的省杰青项目入选30人。制定了《陕西科技智库体系建设方案》,支持5家首批省级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8日
(联系人:吴晶,电话:029-87294281 18691891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