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锡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陕西省科技厅认定的专家大院给予授牌和经费支持的建议》(第3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这种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对搭建专家与农民直接对话桥梁,实现零距离服务“三农”具有重要意义。截止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市相继建立了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已成为我国多元化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众多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中一颗璀璨的明星。
陕西省科技厅在推进全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的进程中,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化组织,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采取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运行的管理方式,注重专家大院公益性功能的发挥与经营性活动的引导及可持续发展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行“选聘一位(批)专家,依托一个实体,建一处科技示范园,带动一个产业,兴一方经济”的“五个一”建设方针,确立以科技为先导、以项目为载体、以企业为依托、以产业为基础、以效益为目标的大院建设指导思想。2008年,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全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建设和管理,省科技厅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发展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实施方案》、《陕西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认定标准》和《陕西省农业科技专家考核与评价办法》,对全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申报、建设、认定等方面予以规范。2008~2011年期间,陕西省科技厅采取全省统一组织,各地逐级申报、专家评审、择优选择的方式,重点从专家大院建设、试验示范场所、设备设施、培训条件、专家食宿条件等基础条件以及产业带动能力等方面对申报的省级农业专家大院进行了评审和考察,评选和认定了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112个,以省科技厅的名义给予授牌,并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在经费上给予了一定的支持。近年来,省科技厅以项目支持和资金扶持等方式累计支持省级专家大院建设经费达300万元。同时,48位在农业科研各领域成果裴然的专家、教授作为大院首席专家,为专家大院所在地的产业发展、成果转化、技术示范推广起到了巨大引导和推动。
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这种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实现科技与农户直接对接的有效形式。而运行机制的创新、利益共同体的建立,已成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可靠保证。陕西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在运行中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化组织,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运行机制,积极地探索比较适合自身特点的技术推广模式。
您在《关于对陕西省科技厅认定的专家大院给予授牌和经费支持的建议》中提出“对被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给予授牌”、“对被认定的专家大院每年进行考核并提供经费支持”等方面建议很好,符合我省农业科技工作实际,目前我厅正在制定《关于推广“西农模式”建设县域科技创新示范站的意见》,拟在全省推广“西农模式”,支持建设一批县域科技创新示范站,鼓励有条件的“专家大院”申报“县域科技创新示范站”,给予后补助支持,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省科技厅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并在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全省农业科技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4月25日
(联系人:黄 超 电话:029-87294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