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晓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宝鸡关天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宝鸡是西部老工业基地,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研发生产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是连接陕甘宁川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关中--天水经济区的重要交通节点。为支持宝鸡发展,2011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宝鸡加快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意见》(陕政发〔2011〕53号),提出要将宝鸡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实力和吸纳集聚辐射功能的经济区副中心城市。
《意见》出台后,省科技厅积极贯彻落实,从项目、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积极推动宝鸡建设关中天水副中心城市,支持宝鸡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宝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园区、蟠龙、凤翔建设省级高新区、宝鸡建设钛及钛合金科技产业示范基地等等。
“十二五”以来,省科技厅对宝鸡市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连续以企业重大专项、地市重大专项、特色产业链等方式立项实施了“钛及钛合金科技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编号:2011KTJD01)、“锆及锆合金材料与装备制造产业化”(编号:2011KTZB01-03)“高品质钛合金材料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编号:2012KTZB01-03)、“宝鸡钛及钛合金深加工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编号:2012KTDZ01-02)、“宝鸡石油钻采输科技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编号:2014KTDZ01-03)等5个重大专项,连同其他统筹、攻关计划项目共计428个,累计支持资金13792万元,支持项目数及金额数在全省10个地市中位居前列。这些项目和资金绝大多数落地在宝鸡高新区,平均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
关于您提出的“落实宝鸡高新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发展资金的建议”以及“在安排省级科技统筹创新工程专项资金给予宝鸡倾斜支持的建议”,我们认为:省科技厅管理的各类科技项目资金,都制定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和使用办法,规定了明确用途,只能通过科技立项来支持宝鸡,无法配套用于宝鸡高新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发展基金。
感谢您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25日
(联系人:马云 电话:029-87294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