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二届人大第725号建议的复函

对省第十二届人大第725号建议的复函

陕科函高字〔2015〕79号

时间: 2016-03-02 16: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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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杨正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建议(第7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科技厅从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力度、丰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快高新区等中小企业发展平台建设、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入手,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成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一支具有活力的生力军,促进了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一、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果转化支持力度
  省科技厅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省级相关科技计划分为三类,涉及财政投入约2亿元。一是设立陕西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省内外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按技术合同交易金额的3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后补助或贴息支持,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二是设立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2000万元,重点资助初创期和成长初期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三是设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由无偿拨款、贷款贴息为主向股权投资、后补助为主转变。
  二、深化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012年,科技部批准我省关中地区为全国首批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为做好试点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整合财政资金,设立5亿元规模的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目前,陕西省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已到位资金2.5亿元,已出资1000万元,吸引社会资金形成了资金规模1亿元的第一支子基金-西科天使基金,并投入运营。贷款风险补偿和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的设立,有力地调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信贷支持。目前,已有8家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科技支行顺利运行。
  三、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我们建立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和首席农艺师制度。截止目前,已经为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派遣300人次首席工程师。已经为全省700多家涉农企业选派近千名首席农艺师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二是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支持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瞄准产业高端与技术前沿,引进、培育高端科技人才和领军人才,建设一批国际化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目前已经建立创新团队150个。三是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交流科技人员,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
  四、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目前,我省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主要由支撑企业创新发展的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培育、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孵化平台和省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等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构成。截止2014年底,4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6家大学科技园,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2850家,累计完成技术交易额533亿元,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580项,申请专利4500多件。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一)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载体建设力度
  一是创建关中国家自主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建以西安高新区为核心的关中国家自主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进一步释放企业创新潜力,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二是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科技园区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平台,继续加大首席工程师的派驻力度,培育一批“高精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研发团队及其研发成果整体转化为科技企业。
  (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一是引导金融资本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加快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群建设,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和创投引导基金工作力度。鼓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积极投资创投基金,带动民间资本更多地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是引导创新人才向企业聚集。激励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绩效考核与收入分配制度,提高企业科技人员的收入水平,吸引创新人才向企业聚集。继续实施首席工程师派遣制度。
  (三)推动科技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一是加强企业研发投入考核和奖惩。参照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研发投入量化考核量化标准,研究出台非公企业研发投入量化考核奖励标准,对于考核优秀的企业,省级各类科技计划优先给予支持。
  二是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综合采取股权投资、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科技保险补贴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按照国家、地方战略和市场需求开展研发工作。加大陕西省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力度,分散科技企业创新创业风险。
  三是认真落实并适当延伸现有优惠政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力度,拓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感谢您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4月30日

 

  联系人:邢小红    电话:029-8129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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