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晓卫、郭海鹰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08K/2017-00229 [ 主题词 ]
[ 发布机构 ] 省科学技术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7-03-15

关于朱晓卫、郭海鹰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陕科工组发〔2017〕21号

时间: 2017-03-15 09: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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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稀有金属科工集团、陕西科技控股集团,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陕直工批字〔2017〕23号,经省委科技工委研究,决定:
  朱晓卫同志任省科技厅直属机关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正处),兼省委科技工委组织干部处(省科技厅人事处)副处长;
  免去郭海鹰同志省科技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委员职务。

 

中共陕西省委科技工委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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