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在新动能培育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和《陕西省“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能力提升工作指引(2017-2020).pdf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