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科技工委、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工作要点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08K/2015-00049 [ 主题词 ]
[ 发布机构 ] 省科学技术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03-19

中共陕西省委科技工委、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工作要点

时间: 2015-03-19 15: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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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形成具有陕西特色和优势的创新驱动发展体系。
  一、加强系统党的建设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回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分解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各层次、多形式的党员干部集中轮训培训。以总结交流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五个扎实”最新要求。
  2.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党内监督”、“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组织生活,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抓好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扎实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各级党委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开展新提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延安精神再教育培训。
  3.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巩固扩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反弹和回潮,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和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改进干部考核考察工作,加强干部档案任前审核,提高考察质量。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落实全程纪实和倒查机制。
  4.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纪检监察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妥善处理信访举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二、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5. 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新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西安高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做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重大问题调研,争取我省进入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
  6. 促进高新区创新发展。不断探索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国家高新区管理能力。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一流园区,支持宝鸡高新区建成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支持杨凌示范区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模式,促进渭南、咸阳、榆林高新区创建特色科技园区。加强指导协调,新建省级高新区3个,对条件成熟的积极申报升级国家高新区。
  7. 加强创新型市县建设。支持西安、宝鸡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支持咸阳、榆林等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深入推进省级创新型市(县、区)试点工作,支持建设创新型试点市(县、区)8个。“富民强县”、“县域重大专项”等县域计划优先向创新型市县倾斜。
  8. 加强园区平台基地建设。组织认定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个,促进协同创新。组织实施10个县域重点科技项目,支持建设特色科技产业基地。优先在重点领域大型骨干企业新建重点实验室3个。强化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评估考核,加大对研发平台建设的后补助力度。积极推进工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医药科技产业园区、交大科技创新港、西安光机所光电产业园等科技园区建设。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9. 启动我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精神,紧跟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动向,进一步优化整合现行科技计划体系,提出我省科技计划体系设置的改革方案,进一步聚焦科技资源,突出重点配置,切实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功能,实现科技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完成“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建立陕西省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我省科技报告制度和创新调查制度。
  10. 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扎实做好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稀有金属科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后的运行工作。强化对6所工研院分类指导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完善工研院的运行机制,提出工研院分类改革方案,使其成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市场载体。
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11. 建立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形成技术转移集聚区。完善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机制,形成常设技术市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易活动。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提升技术转移能力,全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600亿元。做好重大科技成果的登记工作,全年登记各类科技成果2000项以上。
  12. 强化科研中试环节。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快建设20个省级中试基地,促进科技成果尽快就地转化。以西安交大科技创新港和西安光机所光电产业园建设等为重点,促进更多科研成果在本地转化。
  13. 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做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新设子基金1只,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拨改投、拨改补等所占比例。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支持方式,积极开展科技金融对接活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科技企业成长全过程的科技金融服务链。
  14. 实施科技惠民计划。做好国家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15个,推广应用、转化30项成熟技术及科研成果。围绕大气污染防治、自然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进一步凝练升华农技服务“大荔模式”。建成省级农业科技园区5个。在儿科、皮肤科、耳鼻喉科等常见病领域,新建5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五、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15. 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深入实施《陕西省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行动方案》,加快完善企业多元化研发投入体系、研究开发平台体系、创新创业人才体系、产学研联动体系、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升级。加大科技企业孵化投入力度,创新孵化模式。
  16.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总体思路,聚焦产业发展,组织研究开发和联合攻关,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围绕我省优势主导产业,组织实施一批事关我省发展全局的重大专项,集中力量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问题。
  17. 强化企业研发投入考核。省财政科技资金60%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继续深化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研发投入量化考核,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对《陕西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操作指南》的宣传培训,使更多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18. 加快制定实施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差异化的专业人员评价标准和与人才贡献相匹配的收益制度,积极推行股权激励、分红奖励、销售收入提成、成果处置收益等分配方式,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认真落实激励创新创业财税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19. 实施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按照我省“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需要,完善创新人才培育的战略布局,促进人才、科技、经济紧密结合。选拔培养青年科技新星50名,支持省级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名、省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个,新建省级创新团队20个。
  20. 加强科技合作交流。抓住“一带一路”经济带发展契机,积极开展与丝路沿线重点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充分利用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资源优势,带动和拓展我省对外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合作能力,影响和带动更多单位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认真做好我省与哈萨克斯坦楚和洲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工作。
  21.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降低创新创业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各种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高等院校建设大学科技园,以产学研结合方式,积极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并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服务和资金支持。鼓励设立种子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以科技特派员和农技服务“大荔模式”为抓手,构建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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