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 2014-03-24 10: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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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科技厅作为管理全省科技发展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全省科技工作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负责编制全省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指导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协调管理在陕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建设;研究拟定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相关政策;负责管理全省科技外事和政府双边、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管理全省技术市场以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农业新技术革命和农村科技进步的方针、政策;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优先发展领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地市科技管理和全省科研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个陕西”战略构想和“三强一富一美”奋斗目标为指引,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创新型试点省份为抓手,以部省会商为契机,加快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中试平台建设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园区基地创新发展着力打造新经济增长极,实施科技惠民计划着力改善民生质量,优化政策环境着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重点要在产业培育、技术突破、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园区建设、统筹发展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陕西提供创新发展新动力。

    (一)研究制定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放在全省发展大局的核心位置。坚持目标导向,合理设计经济指标、社会发展指标、科技创新指标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重大需求,凝练技术难题,设计创新链;坚持协同支持,集成各方资源,形成创新合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园区基地创新发展、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优化创新政策环境(四工程一计划),到2017年,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

    (二) 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优先支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科技领域,重点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新兴前沿交叉领域部署,努力实现优势领域、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尽快形成一批带动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提升产业发展的层次,构建完善的产业创新体系。在能源化工、汽车产业、电子信息、新材料和医药等支柱产业领域,按照产学研用结合的方式,编制产业链的技术创新路线图,明确各产业链重点研发的领域和技术需求,加大项目经费支持,攻克技术难题。支撑资源主导型产业发展 ,以关键技术成果产业化为抓手,着力延长产业链;不断壮大装备制造业规模,以集成创新为抓手,着力发展以整车、整机、成套装备(系统)为中心的放射状产业链;发展现代服务业,以服务技术创新为抓手,着力发展现代服务链;选择基础好、有优势、潜力大的行业重点突破,打造若干新的支柱产业。

    (三) 着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突破口,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聚集创新要素、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企业进入产业链中高端,形成一批创新驱动发展的企业群体。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构建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的体制和机制。实施企业联合重大专项,面向社会招标,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实现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突破,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在重点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立一批高水平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增强自主研发实力;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研制战略产品(服务)、攻克关键技术、构建新型商业模式,形成拥有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专利的领军企业;建设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平台、培育一批“高精尖”的中小企业; 建设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把研发团队及其研发成果整体孵化转化为科技企业;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技术创新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绩效考核与收入分配制度,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四) 充分发挥园区基地集聚效应

    实施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发挥园区基地的集聚效应,着力打造新经济增长极。西安高新区要争取成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宝鸡高新区要建成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杨凌示范区要进一步探索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模式;渭南、咸阳、榆林高新区要提升规模和质量。在延安、汉中、韩城等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创建一批省级高新区;根据产业分布特点,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园、特色产业基地和专业园区;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制定完善相应的发展规划、评价体系和支持政策。发挥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主体功能作用,搭建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融汇平台,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和综合服务能力,择优支持各地市建立科技资源统筹中心,与省中心联网运行,建设特色鲜明和优势突出的区域创新体系。支持中国电科(西安)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

    (五) 加快中试基地建设

    启动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主要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在能源化工、金属冶炼、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农业等我省优势特色的产业领域,建立成套技术、关键技术中试基地,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围绕资源主导型产业建设一批重点共性中试基地,紧扣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专业化中试基地,通过体制创新把新技术商业化、产业化、市场化,建立健全优先使用自主创新成果的机制,加速重大科技成果在省内实现转移、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六)加快建设创新型市县

    支持西安、宝鸡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支持咸阳、榆林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支持杨凌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支持渭南建设陕西东大门。支持西咸新区建成国家城市发展方式创新实验区,推进城镇化基础好、科技资源丰富、创新能力较强的县区率先进入创新型市县行列,把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作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省市县(区)共建,“富民强县”、“县域重大专项”向创新型市县倾斜,使试点区成为主要依靠科技、知识、人力、文化、体制等创新要素驱动发展,辐射和引领其它区域发展的地区。

    (七)大力实施科技惠民计划

    加快实施科技惠民计划。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以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为方向,重点以县为单位,通过在基层示范应用一批人口健康、环境资源、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科技需求。三年内,在全省组织实施30个左右重大科技惠民专项;推广应用、转化100项成熟技术及科研成果;建立30个左右“科技惠民示范县”。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技物结合的“大荔模式”,加强和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不断释放农业生产中的科技潜能,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坚持向中小企业选派首席工程师,向农业专业合作社派遣科技特派员,推行“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行动。

    (八) 培育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扫除影响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的体制障碍,有力打通科技和经济转移转化的通道,优化科技政策供给,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完善科技投入体系,落实科技经费增长要求,制定财政科技投入考核办法,确保科技经费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实施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选拔培养青年科技新星,培育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立“人才是基础、项目是手段、基地是条件”的机制,形成创新合力,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银企对接,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着力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落实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分红奖励等科技激励机制,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九)全力支持科工科技集团做大做强

    省委省政府决定组建科工科技集团,对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结构,统筹全省科技资源,促进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激发科技潜能充分释放,促进科技经济更加紧密结合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下一步,关于科工科技集团的运行和管理,要完善方案和措施,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全力支持做大做强,使集团公司成为全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大平台、科技人才培养的基地、科研项目投融资的主体。鼓励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创新,结合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与高校、企业预期开展合作,共建实验室和研发机构,形成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4年科技厅系统部门预算单位共35家,比上年减少3家。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机构改革,原陕西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陕西省科技培训中心、陕西省软科学研究所、陕西地区图书馆协作委员会4家单位撤编后合并成立了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2013经费预算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单位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营管理方式

在职人数

固定资产原价2013年末数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汇总)

 

 

8570

2,810,688,436.05

1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机关)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98

15,747,472.98

2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43

9,482,463.20

3

    陕西中药研究所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140

6,456,675.17

4

    陕西省森林保护研究所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36

1,662,792.99

5

    陕西省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46

6,340,136.69

6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146

17,306,065.08

7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212

56,582,955.11

8

    陕西省治沙研究所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109

5,377,989.95

9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122

30,237,691.80

10

    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91

11,059,986.76

11

    陕西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22

1,344,408.00

12

    陕西省水产研究所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96

14,522,795.20

13

    陕西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116

16,999,926.10

14

    陕西省杂交油菜研究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

77

28,579,784.88

15

    陕西省机械研究院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141

5,094,488.47

16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176

13,964,488.91

17

    陕西纺织器材研究所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98

15,340,729.75

18

    陕西省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72

4,116,655.21

19

    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450

61,850,064.31

20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2873

2,048,108,267.74

21

    陕西省农业机械研究所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91

5,400,994.99

22

    陕西省煤炭科学研究所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45

3,809,972.38

23

    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250

26,239,445.21

24

    西安微电机研究所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573

19,836,556.21

25

    陕西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278

10,345,369.90

26

    西安公路研究院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355

93,320,644.28

27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278

23,045,562.35

28

    陕西省纺织科学研究所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228

4,863,214.91

29

    陕西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113

10,081,021.27

30

    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转制院所

差额拨款单位

439

205,050,365.84

31

    陕西省农村科技开发中心

自收自支单位

自收自支单位

10

928,418.95

32

    陕西省科学器材公司

自收自支单位

自收自支单位

38

6,943,012.32

33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自收自支单位

自收自支单位

292

10,881,081.40

34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

自收自支单位

自收自支单位

413

19,078,105.74

35

陕西省遥感中心

自收自支单位

自收自支单位

3

688,832.00

注:此表数据根据2013年12月31日各单位决算报表数据编制。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结合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重要部署,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    (一)2014年总预算收入555,868.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38,608.1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万元,上年财政直拨项目款预算结转17,250.36万元。本年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拨款16,897.88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838.4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20,761.31万元,其他收入110.50万元。

2014年比2013年总预算收入增加65,954.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67.88万元,主要是2014财政年核减 “三公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事业单位事业收入减少270.56万元,其它收入减少3313.58,事业经营收入增加52,545.8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厅下属各事业单预计2014年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收入应比上年有所增长,二是部分单位将一些事业收入和其它收入调整到事业经营收入所致。

    (二)2014年总预算支出555,868.4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4,252.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3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7.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603.71万元);项目支出20954.3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20,761.31万元。

     和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了768.2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压缩“三公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了13166.3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历年结余结转加大了项目资金投入。

  2014公开预算.XLS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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