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加强预决算公开管理,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决算是指经省财政厅批复,向社会公开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
第三条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向省财政厅报告公开情况。
第五条公开时间。省财政厅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公开内容。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并公开主要职责、单位构成、人员情况、收支情况、“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情况、绩效管理情况、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专业名词解释等。
第七条公开方式。在陕西科技信息网“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永久保留;在省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上集中公开。
第八条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公开事项须经保密审查。
第九条加强舆情管理。对社会公众反映的共性、倾向性情况,及时收集梳理、认真研究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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