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及报表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及报表

时间: 2018-08-17 15: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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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省科技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年度科技发展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3.牵头组织实施省政府确定的科技统筹创新工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4.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管理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提出全省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

    5.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区建设。

    6.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7.拟订全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8.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9.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10.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11.制定全省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全省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12.负责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省科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追赶超越目标,围绕“五新”战略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

    我省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省份,受到国务院表彰奖励;杨凌和秦川机床的“双创”工作受到李克强总理的肯定。2016年全省R&D投入419.56亿元。2017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921.55亿元、位居全国前列;获国家科技奖36项,占国家奖总数的13.28%,其中我省主持完成的通用项目14项,数量居全国第4;新增两院院士6人;新增两个部省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科技创新工作得到中省主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等中省主流媒体播发了1000多篇(条),其中宣传报道我省科技扶贫工作近70篇(条)。全年共发布信息7057条,省政府推送刊发104条,科技部推送刊发136条。

    (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创新活力

    1.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支持建设市、县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9家,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体系。开发了陕西“科技云”平台,数据资源累计约1.7亿条;开通了脱贫攻坚农科“114”服务系统。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达9641台套,总价值47.98亿元,其中军口仪器设备共享达1682台套。《情报杂志》蝉联全国图情学科第一名,获“2017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称号。

    2.推进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化省级科技计划体系改革,启动实施新五类计划;完善陕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培育专业第三方机构。推动领衔科技专家有职有权,在领衔专家和“四主体一联合”“双导师”“人才池”等方面开展试点。改进项目经费管理,简化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和调整审批,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提高间接费和绩效比例,为科技人员松绑助力。

    3.不断完善科技政策体系。配合省人大修订《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了落实“陕九条”任务分工方案。组织西安交大、光机所等10所高校、院所开展落实“陕九条”试点示范。2017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中本地转化占比增长8.76%,本地合同数转化率近49%。

    (二)坚持四链协同、三个融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加强四链互动。制定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论证提出“资源清洁转化与高效利用”“空天动力”“智能制造”“精准医学”“绿色果业”“半导体材料与集成电路”等5个专项实施方案,着力提升支柱产业技术水平。积极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全年争取国家科技资金超过20亿元,其中,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124项、11.47亿元,同比增长8.1、10.39个百分点。在我省支柱、主导产业领域凝练重点产业链16个、创新点105个,特色产业链11个、创新点48个。在5G通信、量子技术、石墨烯、无人机等领域超前部署,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

    2.深化三个融合。支持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产业园和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支持兵器集团等单位建立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和专业孵化器。推动17家单位先期开展“人才池”试点,入池研究生374名、参与导师204人。发起设立总规模15亿元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基金。支持西部创新港、中科院西安科学园建设。充分发挥联盟融合创新的作用,依托40个联盟常态化开展成果与产业精准对接路演活动,探索在联盟内建立成果“专利池”,在“大数据、3D打印、光电子、无人机”联盟内开展共享共用试点。推动建设陕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联盟。

    (三)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1.着力建设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大平台。统筹优势资源,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基于产学研、军民深度融合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解决共性技术缺失问题。已支持组建了空天动力研究院、国家智能制造研究院、国家分子医学转化科学中心等创新大平台。积极争取在我省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

    2.着力建设产学研深度融合“四主体一联合”校企新型研发平台。支持企业作为市场、需求、投资和管理主体,联合高校建立“四主体一联合”校企新型研发平台,推动高校自由探索科研与企业目标导向研究有效对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50多家龙头企业联合16所高校的40个新型研发平台已启动筹建工作。

    3.着力构建基于开放科研平台的中小企业研发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开放共享,建立快速响应、精准对接的创新服务机制,解决中小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的问题。截止2017年底,创新券接券服务机构161家,创新券用券机构会员460家。

    4.着力构建小微企业孵化培育创新体系。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公司”全链条培育体系。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工作,已入库企业800余家;2017年新增高企380家、总数达2209家,新增瞪羚企业32家、总数达66家。

    (四)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区域协同均衡发展

    1.加强创新型省份等创新试点示范建设。一是支持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建设,建立了11项先行先试重点项目清单。二是支持西安建设“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家西北技术转移中心,支持自贸区建设,探索建设杨凌农业科技成果交易示范区。三是积极开展创新型市、县建设。西安、宝鸡通过国家创新型城市评估,积极推进榆林、渭南、咸阳、汉中争取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2.支持高新区协同发展。一是加强高新区建设。支持延安、商洛、汉中等省级高新区升级国家高新区,推进铜川、韩城、山阳创建省级高新区;18个高新区总收入突破16,618.91亿元,工业总产值实现13,152.64亿元,生产总值5,718.46亿元,占全省GDP的26.11%。二是发挥高新区发展联盟作用。设立关中高新区创新发展基金,支持西安高新区与宝鸡、杨凌、渭南、咸阳高新区签订合作协议,发挥西安自创区引领示范作用,深化“托管”和“飞地”机制。

    3.实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一是启动县域创新驱动示范工程,实施“一市一策”“一县一策”,确定“3+10”工作推进机制,支持每个地市建立一个“政产学研用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二是支持每个地市建立一支省市联合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已发起设立了榆林、渭南、安康三支子基金。三是探索科技资源匮乏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有效路径和模式,推动政策、环境、金融、服务创新。

    (五)发挥科技扶贫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1.实施科技扶贫攻坚八大行动计划。出台《陕西省科技扶贫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陕西省深度贫困县科技扶贫行动计划》等,加快星创天地、科技示范基地等平台建设,支持推广“大荔模式”“大学模式”“大众模式”“院所模式”等创新服务模式;在贫困地区搭建“星创天地”40家;针对贫困地区科技需求建立项目绿色通道。

    2.进一步加强“三区”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强化“三区”人才帮扶,出台《陕西省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的实施意见》,2017年选派科技特派员1195人,落实经费2,390万元,被科技部列为全国四个科技特派员贫困村全覆盖试点省份之一。全面启动反向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各地市均在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设立了反向科技特派员工作室。

    3.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引领作用。先后支持在全省建立8个国家级、34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近2500个。进一步发挥杨凌示范区在56个贫困县建立的主导产业示范基地作用,组织高校教师到农业园区开展帮扶。建立了实体农业科技园区与云农业科技“114”实时互动、有机衔接的精准服务机制。

    4.加强各级科技部门联动。按照科技部“四级书记”抓扶贫的要求,推动全系统投入科技扶贫主战场,组织院所与贫困县开展科技需求对接,签订院地科技合作协议10份,80多人赴市县开展科技扶贫,实施产学研项目7项,转化成果12项。

    (六)构筑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优化完善“双创”服务体系

    1.创新推广“一院一所”模式。探索形成“企业内创、院所自创、高校众创”三种模式。2017年,新增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3家;新增国家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54家,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102家。

    2.构建“三位一体”助推模式。今年举办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挑战赛”等20多项赛事,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一等奖,获奖企业累计获投融资超过20亿元。三部科普读物获2016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获奖数量居全国之首。

    3.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凸显。设立子基金12支,财政出资3.53亿元,子基金规模达40.23亿元,放大效应11.4倍,已投企业196家,其中投资军民融合企业30家,12家已获得军工资质。协助47个项目完成二、三轮融资,被投企业有13家挂牌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6家。

    (七)强化人才团队激励作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生态

    落实知识价值导向的分配机制,制定出台近50份“人才新政”。不断释放“陕九条”政策红利,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为科技人员松绑助力。启动建立院士“一室一站”和战略研究院,发挥院士高端智库作用。截止目前,全省共培育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87个,青年科技新星718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11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99人,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3家。首次启动的省杰青项目入选30人。制定了《陕西科技智库体系建设方案》,支持5家首批省级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6个,包括: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2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3

陕西中药研究所                

4

陕西省森林保护研究所

5

陕西省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

6

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7

陕西省水产研究所

8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9

陕西省治沙研究所           

10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11

陕西省杂交油菜研究中心

12

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13

陕西省科技交流中心

14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15

陕西省机械研究院           

16

陕西省农业机械研究所    

17

陕西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18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19

陕西省纺织科学研究院

20

陕西省纺织器材研究所    

21

陕西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

22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23

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

24

西安公路研究院

25

陕西省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

26

陕西省煤炭科学研究所

27

西安微电机研究所

28

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29

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

30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31

陕西省遥感中心

32

陕西省技术转移服务中心

33

陕西省科学器材服务中心

34

陕西省农村科技开发中心

35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

36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62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事业编制1469人;实有人员1167人,其中行政88人、事业107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0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2017年科技厅(汇总)全年收入743,668.84万元,较上年增加23,603.66万元;全年支出728,847.57万元,较上年增加35,704.72万元。主要是我厅下属单位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西安公路研究院等转企单位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增加及各单位人员经费增加形成。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科技厅(汇总)本年收入合计743,668.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50.03万元,事业收入3,743.19万元,经营收入589,998.33万元,其他收入36,177.3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科技厅(汇总)本年支出合计728,84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04.69万元,项目支出117,452.14万元,经营支出575,990.7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科技厅(汇总)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3,750.03万元,较上年减少21,817.0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3,124.64,较上年减少14,141.2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及科技统筹项目经费核减。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科技厅(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24.6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00万元,教育支出38.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6,713.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1.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7.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83.81万元,农林水支出2,212.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9.0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科技厅(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1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67.9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86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02.71万元;公用经费2,951.8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50.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1.7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34.41万元,较上年减少15.25万元,主要是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5.8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0.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11.05万元。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科技厅(汇总)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7个,累计57人次。主要是各单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及项目考察调研项目增加,产生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包括: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科技厅(汇总)共有公务用车71辆,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费用于委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2017年科技厅(汇总)国内公务接待387批(次)、4100人(次),经费支出43.62万元。经费用于委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68.75万元,较上年增加41.19万元,各单位一年工作需要使用财政拨款组织的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进行的各类培训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29.78万元,较上年增加9.54万元,各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财政拨款组织的各类会议增加。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12.1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科技厅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57.53万元,较上年减少83.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03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702.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7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5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04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6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1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有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南水北调方面的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农业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反映大豆、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附件:科技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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